娄底娄星经侦:严打经济犯罪 筑牢安全防线
2026-05-29 12:27:0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彩英 | 作者:彭希 | 点击量:521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彭希)经济犯罪,隐蔽于日常、潜伏于身边,侵害群众财产安全、扰乱市场经营秩序、危害社会和谐稳定。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经侦大队聚焦主责主业,重拳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,全力守护辖区群众“钱袋子”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、维护经济安全稳定 。

经侦专属打击重点,这些犯罪务必警惕!

非法集资犯罪(涉众高发,危害极大)

以“养老投资、项目入股、虚拟货币、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,编造“零风险、高回报”谎言,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。前期小额返利诱骗信任,后期资金断裂跑路,极易造成大额财产损失,是经侦打击首要重点 。

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(伪装新颖,迷惑性强)

包装“网红副业、养生产品、加盟项目”,不以销售商品盈利,核心靠“缴入门费、发展下线、层级提成”牟利。传销套路层层嵌套,参与即涉嫌刑事犯罪,害人害己 。

虚开涉税犯罪(企业高发,触碰红线)

涵盖虚开/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、伪造票据、虚假报税、偷逃税款等。个体商户、企业切勿贪图小利代开发票、买卖票据,此类行为严重破坏税收秩序,必受法律严惩 。

合同诈骗与民间借贷诈骗(商事多发,防不胜防)

工程承揽、生意合作、私人借贷中,虚构资质、伪造合同,以“保证金、预付款、押金”骗取钱财。“套路贷、高利贷”等属于非法放贷行为。

 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商业贿赂(企业内部,隐形危害)

企业员工利用岗位便利,侵占公司财物、挪用资金;商业往来中收受回扣、利益输送、行贿受贿,破坏公平营商环境

假冒伪劣与知识产权犯罪(民生相关,危害切身)

指假冒伪劣的烟酒、食品、日化用品,仿冒名牌商品,以及商标侵权、盗版仿制、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、危害民生的犯罪行为。

警方郑重提醒:牢记“三不”,远离陷阱!

- 不贪利:拒绝“高息理财、快速致富”诱惑,天上不会掉馅饼,高额回报必藏风险 。

- 不轻信:陌生投资、私下集资、口头承诺全不信,合作投资必核实资质、签订正规合同 。

- 不参与:远离传销、非法集资、非法借贷,不买卖发票、不参与虚假报税,守住法律底线 。

娄星经侦在行动

经侦大队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常态化开展线索排查、专案攻坚、防范宣传,线上线下同步发力,走进社区、商圈、企业,以案说法普及防骗知识,提升群众防范意识。

下一步,经侦大队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,深化警企联动、强化风险预警、严打经济犯罪,全力守护辖区经济安全、群众财产安全,为娄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!

​举报方式

如发现上述经济犯罪线索,请及时拨打110报警,或前往经侦大队举报。

责编:王彩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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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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